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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12-16
  4. [有效性]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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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司函〔2021〕110号)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京金融〔2011〕160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本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融〔2014〕180号)。上述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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