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发文字号]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1-08
  4. [有效性]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超高清晰度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双刺激连续质量标度法》等两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字号: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超高清晰度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双刺激连续质量标度法》和《基于IP传输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组网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文件,已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标准编号为: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1月7日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