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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10-15
  4. [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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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规〔2021〕14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经商国家能源局,我们对2017年出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作了修订,形成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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