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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发改经贸规〔2021〕817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06-16
  4. [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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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经贸规〔202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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