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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国知办函规字〔2021〕121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
  3. [发布日期] 2021-02-10
  4. [有效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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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函规字〔202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活动的统计分析和动向监测,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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