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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交办运〔2021〕46号
  2.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部
  3. [发布日期] 2021-08-13
  4. [有效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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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运〔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446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和配套的《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应用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19〕6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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