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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交办水函〔2021〕799号
  2.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部
  3. [发布日期] 2021-06-09
  4. [有效性]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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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水函〔2021〕799号

  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规范和指导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721号),现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技术指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路承灾体普查数据与成果质检核查技术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全面实施阶段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

  部水运局联系电话:010-65292636,传真:010-65292638,电子邮件:sys637@mot.gov.cn;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技术专家电话:1861819025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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