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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交办运函〔2021〕1664号
  2. [发文机构] 交通运输部
  3. [发布日期] 2021-11-01
  4. [有效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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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运函〔2021〕1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深化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并为2022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准备,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结合各地创建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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