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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发改基础规〔2021〕197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02-22
  4. [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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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基础规〔2021〕197号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客货并重、新建改扩建并举的原则,积极支持“十四五”铁路项目建设,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对《中西部地区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发改基础规〔2020〕107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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