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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48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7-15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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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用康复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中医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3.放射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4.医用软件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5.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6.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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