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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60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5-08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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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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