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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62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8-25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2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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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2.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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