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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22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03-12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创新药(化学药)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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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2号)

  为进一步配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创新药相关政策贯彻实施,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创新药(化学药)临床试验期间药学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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