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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
  2. [发文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
  3. [发布日期] 2021-12-10
  4. [有效性]

关于修订商标书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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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六二号《关于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公告》,我局对相关商标书式作出适应性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商标书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启用,旧版书式将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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