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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2021年第〔〕126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发布日期] 2021-10-22
  4. [有效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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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注册自检工作,确保医疗器械注册检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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