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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环监测〔2021〕117号
  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3. [发布日期] 2021-12-28
  4. [有效性]

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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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监测〔202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有力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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