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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5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21-06-04
  4. [有效性]

关于发布《大宗货物电子仓单》等14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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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大宗货物电子仓单》等14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已完成研究起草等工作,并经我委审核通过(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上述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附件:14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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