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度)》,现予发布,目录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0日,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30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度)的公告
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新技术,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1年度)》,现予发布,目录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0日,由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1月30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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