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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72号
  2. [发文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
  3. [发布日期] 2022-02-11
  4. [有效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电子申请专利证书发放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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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72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行专利审查服务全面电子化,实现专利审批“一网通办”。自2022年3月1日(含当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收专利电子申请的纸质专利证书请求,相关专利证书仅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发放。电子专利证书的真实性可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进行验证。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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