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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审改办发〔2017〕4号
  2. [发文机构]
  3. [发布日期] 2017-09-07
  4. [有效性]

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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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改办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改办,国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人防办(民防局):

  经研究论证,决定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地要及时通知行政审批大厅和各事项实施机构,认真落实取消有关事项的要求,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27项)(略)

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人防办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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