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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民防发〔2018〕6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防局
  3. [发布日期] 2018-02-06
  4. [有效性]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转发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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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防发〔2018〕6号

各区民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防局,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保障防护设备质量,国家人防办和国家认监委于2017年12月11日发布《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现将该《通知》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民防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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