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2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7年5月3日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2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7年5月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