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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2〕280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发布日期] 2012-12-25
  4. [有效性]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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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各区县交通支、大队,各三级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市体检中心、北京急救中心、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现将《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卫生局将本办法转发至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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