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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苏交运〔2011〕58号
  2. [发文机构]
  3. [发布日期] 2011-11-01
  4. [有效性]

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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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通知》(厅运字〔2011〕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从业资格考试。理论考核应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题库,不得删减考试题库,降低考试难度。严格操作技能的考核,严禁采用模拟讲解代替操作技能的考核。对尚不具备开展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考核条件的市,需要考试的应组织人员到经认定合格的考试点进行考试。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逐步在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场所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全程记录考试过程。
  二、规范从业资格管理档案的转档。各市要按“通知”的精神,建立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转入转出的受理条件、审查内容和程序,规范从业人员的转籍工作。建立转籍台帐和档案,收存档案转入地管理部门抄送的转籍申请表复印件,并长期保存。
  三、做好从业资格证件备案。各地要加强从业资格证件备案管理,持我省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在省内异地从业的从业人员,可以简化备案手续,直接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到服务地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进行运政在线电子备案。备案的档案材料应包括备案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四、加强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各地要统筹安排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在年底前完成道路运输驾驶员首次诚信计分考核,公布列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并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参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规定,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的诚信考核和继续教育。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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