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发文字号] 国科发外〔2011〕316号
  2.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3. [发布日期] 2011-07-29
  4. [有效性]

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号:        

国科发外〔201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升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