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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顺劳社〔2008〕9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 [发布日期] 2008-02-13
  4. [有效性]

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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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劳社字〔2008〕9号

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各街、镇社保所:

为规范失业人员管理,提高我区各街、镇失业人员管理部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现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8]4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区县、街道版使用说明书》,认真学习规程,准确把握规程要领,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业务操作,保证系统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确保失业人员各项基础信息准确、完整、有效,使系统中各项数据与失业人员实际情况保持完整一致,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保证数据正确率100%。

节后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望各街、镇社保所给予高度重视。

在北京市劳动力市场失业人员信息系统登陆首页——常用下载——资料下载中可直接查询《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劳动 管理 通知  

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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