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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26
  6.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26〕41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11-06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报送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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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415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要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面向各区教委、各高校组织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北京市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为做好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荐报送工作,高质量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并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申报:

  (一)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并于近5年内取得突出代表性教学、学术成果(包括教学成果、精品课程、教材专著、论文、课题等),获得省部级以上美育类奖励,具有指导青年骨干教师经历,在重要荣誉奖励、社会服务和成果推广等方面取得成绩,并已取得一定育人成效。

  (二)团队成员在教育教学、创作、科研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成员中包含乡村美育教师或入选相关计划的,优先考虑。

  (三)工作室所在学校需核实申报材料,审核名师工作室团队全体成员思想表现、履职表现、师德师风及违纪违规情况,并承诺严格按照教育部《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引》(见附件1-2)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自觉接受北京市教委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二、申报办法

  1.高校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为高校的,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每校限报1个工作室。学校填写《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1-1,附佐证材料,与申报书合订)和《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承诺书》(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2.区级申报。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基础教育领域的,以区为单位进行申报,每区限报1个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填写《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1-1,附佐证材料,与申报书合订)和《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承诺书》(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各区教委要对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书中填写推荐意见,由区教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教委公章。

  3.2026年11月2日(周一)前,各区教委、各高校将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扫描版)及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shu2026@163.com。无承诺书,或申报材料缺少公章、签字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10-68901072。

  三、其他要求

  1.市教委在各区教委、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向教育部报送名师工作室名单。

  2.经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发生主持人工作单位等变动的,须在三个月内由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在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组织复核,完成变更程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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