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26〕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6〕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