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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14
  6.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26〕436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11-05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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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436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及水平,经研究,市教委将开展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高校的办学优势与学科特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系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支持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切实发挥教学改革在优化育人模式、提高育人质量中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推动北京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二、申报条件

  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面向在京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申报项目应积极倡导并体现“项目制、跨学科、实战化、协同式”的教学改革导向,鼓励突破传统模式,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教材研发等领域的单项改革,具体形式不限。

  项目应重点围绕习近平分领域思想进课堂、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转型、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本硕博衔接贯通培养机制优化、服务新域新质教育发展需求、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等关键方向展开实践与研究;同时,应结合高等教育空间布局优化,加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完善“三全育人”机制,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积极服务“四新”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育人能力与学生综合素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坚持问题导向,能够精准聚焦并切实回应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并已取得初步的改革成果或进展;拥有系统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与明确的创新点;预期建设成效显著,其成果应具备良好的应用价值与推广潜力。此外,为鼓励青年教师成长,在项目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评审将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

  三、项目类型

  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

  一般项目由各校自行组织评审,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各校可在申报限额外,申报1项继续教育项目、1项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项目,报市教委审定。

  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申报,每校原则上限报一项。鼓励跨校联合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建设方向委托,同时根据各校重点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在重点项目中进行遴选确定。

  四、申报时间

  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网上填报时间为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7:00。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1.填报平台网址为http://bkjglx.bjedu.cn/home/login,建议平台在Chrome(谷歌)或Firefox(火狐)浏览器下运行,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

  2.原管理员用户账号及密码不变,如管理员变更或密码遗失请提前联系修订。

  3.项目负责人根据平台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暂存后导出Word版申请书,由学校填写意见,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上传PDF版扫描件,然后提交本校管理员审核,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可提交市级评审。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

  以下材料请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为PDF版,于11月20日18:00前发至指定邮箱,材料模板可从高教处网页下载,无需准备支撑材料。

  1.申报学校推荐公文

  2.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

  3.重点项目申请书

  六、项目管理

  2026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建设项目均需在平台直接填报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各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建设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项目所在学校应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各高校要加强对项目的统筹及监督,原则上要给予立项项目配套建设经费支持,把握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目标。

  在做好市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基础上,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本科教学改革支持体系,积极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持续性研究及探索,加快构建体现北京高等教育优势与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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