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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28
  6.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6〕177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10-28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幼儿园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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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发改〔2026〕17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有关要求,本市幼儿园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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