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13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就促字〔2026〕11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10-13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
字号:   大   中   小

京人社就促字〔2026〕11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结合当前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培训方向

  重点围绕本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等重点领域,遴选技术创新攻关、前沿理论研究、传统技术创新等方面研修培训项目。

  二、承办单位

  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

  三、研修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已取得与申报研修方向相关的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研修对象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且未参加过本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

  四、申报评审

  承办单位于2026年10月16日前登录市政府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高技能人才研修项目”进行申报,提交《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其他相关要求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促字〔2026〕9号)。

  联 系 人:聂昆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0号院4号楼

  联系电话:5553807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评价建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