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就劳发〔2026〕4号
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技能北京”培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京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日
“技能北京”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十五五”期间,决定在全市实施“技能北京”培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北京城市战略定位,落实本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就业导向与产业需求统筹兼顾、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促进,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产业、联动行业、促进就业作用。“十五五”期间,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0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5万人次以上,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次以上,全面提升技能兴业、技能强企、技能就业、技能惠民整体效能,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撑。
二、加强重点领域培训,助力首都现代化产业发展
(一)开展高精尖产业领域技能培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首都重点产业方向,强化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发一批产业急需、行业特色鲜明的培训项目,组织在职职工、在校大学生开展技能攻关、技艺研修、技术革新培训。鼓励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加大岗位开发供给。(责任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二)开展数字经济领域技能培训。围绕大数据、具身智能、数据安全、网络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卓越工程师。广泛开展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培训,支持企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共建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加强人工智能课程开发,推进“人工智能+专业”复合培养模式。大力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加快产业工人数字技能更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三)开展生活服务业领域技能培训。发挥行业部门、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一老一小”等生活服务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专业服务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长期照护、就医陪诊、婴幼儿照护、医疗护理等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打造“家政+养老”实训基地,推进“北京家政”技能品牌建设,实施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试点开展家政人员持证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
(四)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技能培训。围绕特色种养、休闲旅游、数智技术和电商营销等新产业新业态、文明乡风素质素养提升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等项目,推进乡村建设工匠培育,提升农业农村人才技术技能水平。聚焦生态涵养区农民就业增收需求,开发农业种植、乡村文旅等特色培训项目,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技能培训。围绕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加强行业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为重点,大力开展导游素质提升培训,分类推进多语种讲解服务、智慧景区运营、文创产品设计、酒店运营管理、会展设计服务等专项培训工作。以文物修复、文物建筑修缮、考古勘探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推动“京博匠师”人才培养。围绕全民健身服务、运动促进健康、体育产业运营等,分级分类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体育局)
(六)开展城市运维领域技能培训。服务超大城市运行保障,加强行业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围绕公路、铁路、邮政快递、运输服务、低空安全等领域,广泛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技能转型培训和安全素质提升培训。全面开展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重点群体培训,提升技能就业能力
(七)开展企业职工稳岗扩岗提升培训。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自主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加强受人工智能影响较大岗位职工的转岗培训。支持龙头企业等牵头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为本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推动实施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深入开展“求学圆梦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工商联)
(八)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帮扶培训。面向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优化实施差异化技能提升补助政策。加大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培训力度,将失业青年纳入技工院校招生范围,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加强合作,面向农民工等群体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实用性专业技能。加大现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储备培训和全员适应性培训,给予相应培训补助。免费对本市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之间,采取委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共用、成本分担等跨区域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九)开展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技能助航专项培训。开设大学生技师班和短期技能就业班,助力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实施大学生持证行动,开发适配大学生特点的技能培训项目,试点推进“课证融通”“学分银行”,建立“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制度。实施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宏志助航计划和“扬帆计划”,将技能培训纳入大学生实习内容。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职业体验、技能培训进校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团市委)
(十)开展新就业群体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围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网约车、网约配送、快递服务等重点领域,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面向从业人员开展服务规范、平台工具操作、安全防护、法制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聚焦新就业群体职业发展需求,开展跨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适应性和职业转换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大培训资源供给,满足劳动者技能提升需求
(十一)做优做强培训载体。高质量建设本市重点产业产教联盟,推动行业、属地、高校等共建共享培训资源。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打造终身职业训练院,开展社会化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将技师学院列入项目储备。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探索实施分级评估与奖补机制,引导灵活开展市场化、短平快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学院、工匠学院、企业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鼓励企业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探索建立企业公益性普惠培训和市场化收费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探索建设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支持优质培训载体开展示范培训。建设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十二)大力开发新职业新岗位培训课程资源。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动者转岗就业需求,发挥各类培训载体作用,分级分类开发适配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的模块化、小型化培训项目,动态发布全市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聚焦科技与新兴技术衍生行业等,推动在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鼓励行业部门共建共享数字化课程资源库,满足劳动者多样化学习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三)建设30分钟技能培训服务圈。构建课程多元、灵活多样、就近就便、线上线下结合的全市培训服务网络。依托全市就业服务站点、零工市场等“15分钟就业服务圈”,全面开设市民技能课堂,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普惠实用培训,提供培训资源推介、技能评价咨询等服务。整合推进“小哥学堂”“青年夜校”等培训平台建设。开发首都技能地图,开设网上学习平台,加快建设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
(十四)强化培训+就业服务。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院校、培训机构等联动,实现就业岗位信息、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培训项目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突出以需定培,按需施训,大力开展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培训后分类开展职业介绍和岗位推荐,支持推行“短训快聘”,打通培训、就业服务链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树立技能成才的良好导向
(十五)全面提升职业技能评价质量。完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管理办法,优化评价机构布局。聚焦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孵化培育一批专业、权威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动企业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评价标准开发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院校等参与开发新职业和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北京智能”“北京服务”持证行动,加快开发适合北京产业发展特点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组织开发一批市级题库资源,推动开展市级统考。创新推进京津冀技能评价联考,加强技能评价协同监管,提升技能等级证书权威性流通性认可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六)强化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出台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明确竞赛规则,健全完善优秀选手、教练员培养储备机制和竞赛奖励机制,推行“赛展演会”市场化办赛模式,打造技能竞赛品牌。鼓励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大赛,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各区、行业部门、院校、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竞赛成果转化研究与实践,推动以赛促训、以赛代评、以赛提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七)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全面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为牵引,带动企业职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建立完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直接认定机制。创新“一评双证”模式,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调查价位信息,鼓励企业建立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在核算确定工资总额时向技能人才倾斜,保障技能人才薪酬额度,推动提技增收落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在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小组统筹、行业主责、机构参与、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做好推动落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资源供给,定期调度各区各行业领域培训进展情况。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建立本行业领域技能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和预测预警制度,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强化行业领域技能人才供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相关群体组织发动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
(十九)统筹资金保障监管。建立健全多元经费投入机制,统筹发挥就业补助资金、行业发展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等,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相关资金的合力,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发生虚假培训、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依法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矩阵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技能北京”培训行动、重点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等有关政策宣传解读,促进培训惠民政策入企入校入社区,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化培训经验做法和技能成才、技能增收典型事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培训案例,打造一批首都特色技能培训品牌,营造崇技尚能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