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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9-15
  6.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6〕125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9-1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博特色视频课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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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6〕1251号

各区文旅局、各文博机构及相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文博专业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为“文博讲堂”品牌课程平台输送优质文博精品共享课程,满足首都文博人才专业学习需要,北京市文物局特开展文博特色视频课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范围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文博单位、文博相关院校

  二、课程内容要求

  课程须导向正确,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或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课程内容包括文博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前沿理论、热点问题等,分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博物馆、考古、革命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文物科技创新、文物交流合作、文博人才培养、跨学科融合支撑等11类。

  三、讲授人要求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品行素养强;有强烈的事业心,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工作经验丰富,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独特研究成果。

  四、征集材料要求

  课程须在2025年1月以后拍摄完成,系统完整,版权无争议,数量不限。推荐材料包括授课人简介(150字以内,含电子版个人生活照1张)、课程介绍(300字以内)、教学视频,另外可提供演示文稿、配套试题及参考文献目录。

  五、征集程序

  (一)推荐

  请各区文旅局统筹组织区属文博单位进行课程推荐,北京地区其他文博单位及相关院校直接推荐。请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授课人签字的推荐材料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寄送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北京市文物局李秀娟收(邮政编码:101118)。请在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电子版通知及附件。

  (二)审核

  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课程纳入“文博讲堂”课程库,课程讲授人进入“文博讲堂”授课专家库,专家权利详见附件4。

  (三)推介

  对入库课程,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渠道予以公布推介,择优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征集活动及北京文博人才培养项目中推介使用。对入库的授课专家,推荐参加北京文博发展智库专题研讨和学术交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  李秀娟,李圆珉

  联系电话:13141337862,18810652926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9月15日  

  (联系人:李秀娟;联系电话:1314133786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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