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旅发 〔2026〕 38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有关规定,经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文旅发〔2023〕1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6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废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的通知
京文旅发 〔2026〕 38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有关规定,经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文旅发〔2023〕1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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