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农发〔2026〕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动态清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5份文件予以废止,对24份文件宣布失效。
凡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6〕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动态清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5份文件予以废止,对24份文件宣布失效。
凡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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