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8-17
  6. [发文字号] 京政农发〔2026〕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8-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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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农发〔2026〕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动态清理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对5份文件予以废止,对24份文件宣布失效。

  凡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2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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