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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7-01
  6. [发文字号] 京科专发〔2026〕8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7-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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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专发〔2026〕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6〕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专业范围

  生物医药研究、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化学研究、新材料与新能源研究、农业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辐照研究、天文研究、古生物研究、物理研究、数学研究。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和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7月7日(星期二)-7月30日(星期四);

  单位审核推荐,7月7日(星期二)-8月6日(星期四);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7日(星期二)-9月17日(星期四);

  答辩评审,11月底前。

  “直通车”及高、中级需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执行。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三、重要提示

  (一)补充资料填报

  申报人需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三类人员不同的业绩要求,在系统“D2-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注明工作性质(“基础研究工作”“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阅读职称申报系统中“参评条件”“申报须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三)关注短信通知

  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948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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