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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2-09
  6.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6〕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6年 第19期(总第943期)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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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6〕2号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市医保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对因上位文件依据已失效、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等原因,实际已不再执行的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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