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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1-28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发〔2025〕1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1-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6年 第18期(总第942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机器人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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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5〕18号

  为推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机器人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集聚和培养机器人工程技术人才,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机器人职称评审专业。现将《北京市机器人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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