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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6-04-27
  5. [成文日期] 2026-04-26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26〕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4-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潮白河密怀顺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占地范围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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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26〕8号

  潮白河密怀顺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属大型水利工程。为确保潮白河密怀顺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建设征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占地范围。项目占地涉及密云区十里堡镇、河南寨镇,顺义区木林镇、北小营镇、牛栏山镇、马坡镇、南彩镇、仁和镇、李遂镇、李桥镇,怀柔区北房镇、杨宋镇,共计12个乡镇的42个村(社区),沿潮白河河道分布。主要占地范围包括堤防加高培厚以及水闸建设区。实际征占地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最终批复为准,征占地手续办理完毕后未使用土地及时恢复原状。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以上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含改建、扩建等)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对于实际征占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项目,相关部门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建设及资源开发等有关证照。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进行建设的,不予补偿。除新生儿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婚嫁,原属地户籍人员因大中专毕业、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迁回原籍,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和正常工作调动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不作移民安置。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占地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好工程占地范围内实物调查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好征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潮白河密怀顺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征地拆迁工作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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