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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3-25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3-2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加强科创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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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服务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是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主要包括全链条参与成果转化的技术经理人,以及在科技金融、孵化运营和知识产权等关键要素上加速成果转化的专业人才。为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全面的科创服务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壮大科创服务人才队伍

  (一)扩大高水平技术经理人规模。面向全球招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升级“朱雀计划”,将“朱雀人才”规模扩大至50人以上。深化北京市与清华大学共建技术转移学院模式,探索将概念验证、转让授权、作价入股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成果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支持在京高校每年培养300名以上技术转移方向硕博士。鼓励在京高校从本科阶段起开设技术转移课程,将设立技术转移专业且培养效果显著的高校,纳入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集体项目给予支持。

  (二)激发科技金融人才成果转化活力。组织科技金融从业人员走进科技园区和创业企业,常态化举办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主动赋能投资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推出更多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和保险产品。提升国有资本基金运营团队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导向的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与尽职免责机制,推动其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表率。

  (三)提升孵化运营人才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多层次孵化运营从业人员培育体系,增强超前孵化能力。鼓励科技园区、孵化机构以及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对其面向全球招引的孵化运营高级管理人才,申报市级人才计划实行单列单评。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孵化运营团队建设,择优给予资助。

  (四)夯实知识产权人才护航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重点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成果确权、专利价值分析、专利运营等实务能力。深化“AI+知识产权”教育,举办高校知识产权大赛,夯实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础。聚焦预警分析、价值评估、海外维权、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前沿和紧缺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专题培训,支持行业协会举办相关职业技能大赛。

  (五)构筑多元化科创服务人才矩阵。鼓励面向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等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常态化开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训,搭建跨界交流平台,培育一批懂技术、懂产业、懂市场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为科技成果走向市场提供决策咨询、概念验证等服务。畅通职业发展路径,支持各类科创服务人才参与技术经纪、知识产权等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着力加强技术经理人培育使用

  (六)提升技术经理人培训质量。支持举办技术转移领域高级研修班,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等,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技术经理人,每年开展不少于2000名技术转移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

  (七)畅通技术经理人聘用渠道。推动在京国家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创新主体设立技术经理人专职岗位,鼓励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科研团队以市场化等方式至少聘用1名技术经理人。鼓励探索建设技术经理人事务所,支持技术经理人为重大项目提供选题到孵化转化的全程服务,构建“技术经理人+”创新生态。

  (八)完善技术经理人评价体系。支持优秀技术经理人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在市级人才计划中设立技术经理人方向,重点培养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的拔尖人才。向符合条件的在京国家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企业下放技术经纪职称评审自主权。对推动颠覆性技术等重大项目成果在京转化落地的技术经理人,符合条件的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九)保障技术经理人收益。支持用人单位建立技术经理人薪酬激励机制,鼓励通过股权激励、收益分成和佣金提取等模式分配收益。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在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技术经理人薪酬奖励等支出,且不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引导行业协会加强技术经理人联络服务,探索研究从业佣金、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等参考标准。

  三、搭建干事创业平台

  (十)建强国家(中关村)火炬科创学院。强化国家级重大创新技术主动深度孵化总平台的定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北京),集聚培养一批高水平技术经理人。支持设立市场化火炬人才基金,为京津冀重点领域科技成果深度孵化提供全链条服务,每年孵化转化落地京津冀成果不少于100项。支持举办技术经理人职业赛事。

  (十一)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网络。推动科技园区、孵化机构、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一对一”成果转化承接机制,面向在京国家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开展清单台账式服务,持续跟踪重大科技成果进展,及时挖掘推动在京转化落地,将对接合作情况、项目落地成效等纳入科创服务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十二)用好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发挥海淀区原始创新优势,加快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加速空间建设,打造高能级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在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驻场设立工作室,常态化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路演对接、展览展示、新技术新产品发布等活动。依托中关村国际技术交易中心,在实战中集聚培养技术经理人。

  (十三)完善国际技术转移交流合作体系。支持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组织在京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在京技术转移机构拓展海外业务,合作培养科创服务人才,挖掘全球顶尖科技成果。推动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参与国际技术转移规则制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政治引领。将高层次科创服务人才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参加国情研修、节庆观礼等活动。树立鲜明导向,激励人才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开展工作,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将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纳入市级人才评选表彰。推荐符合条件的科创服务人才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

  (十五)优化服务保障。在京用人主体引进国内重点高校技术转移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及毕业于世界大学排名前列国(境)外高校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人才回国从事科创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对于其他科创服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工作居住证。纳入市级人才计划的,按规定做好生活服务保障。

  (十六)抓好统筹实施。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研判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重大事项进展。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有关部门根据各自任务分工落实相应举措。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泄露技术秘密、违规使用资金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终止相应培养保障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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