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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25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5〕38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1-0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继续施行《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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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规自发〔2025〕38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城市动能,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的会议精神,深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以规划引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建筑资源,通过政策创新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要求,在试行两年基础上,继续试行《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指导意见》,并同步印发《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流程指引》及《北京市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案例指引》。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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