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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1-25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2-0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北京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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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韩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深化“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有力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推动财政资源统筹整合、支出结构优化、管理提质增效,较好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2025年,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综合国家核增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情况,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与年初预算发生变化。我们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国家及本市实施一揽子稳经济政策,首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市区两级持续深化财源建设,统筹推动“稳主体、育潜力、强产业、优服务、提效益”各项工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80.6亿元,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75.6亿元,税收占比86.5%,财政收入质量保持全国最优,反映出首都经济发展的良好韧性。加中央返还及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3335.5亿元,总收入10016.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01.9亿元,增长0.1%,剔除上年同期中央增发国债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8%。加上解中央、政府债券还本等支出1614.2亿元,总支出10016.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64.3亿元,增长6.9%,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加中央返还及补助1530.7亿元、区上解50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54.4亿元(新增债券182.0亿元、再融资债券472.4亿元)、调入资金30.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46.7亿元,总收入6653.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0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4%(含中央追加下达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4969.8亿元、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33.5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20.2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2.0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407.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等还本164.8亿元、国债地方配套等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41.5亿元,总支出6653.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预备费50.0亿元,用于我市对西藏和贵州应急援助、育儿补贴发放等1.7亿元,其余48.3亿元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核减并结转下年,用于落实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出资责任,做好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金保障。

  2025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2300.9亿元,剔除上年同期中央增发国债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3.3%,完成调整预算的107.6%。其中: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67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30.4亿元。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均衡各区基本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持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挂钩分配比例,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相关区开展“25·7”区域性大洪水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和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推动农业改革创新、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工作。

  2025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820.0亿元,增长1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6.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4.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市级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2025年,市级税收收入完成3291.4亿元,增长6.7%。其中:增值税完成1224.4亿元,增长7.4%,主要是部分金融机构投资收益增加带动。企业所得税完成889.4亿元,增长9.4%,主要是科技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营效益向好、利润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完成677.7亿元,增长9.2%,主要是资本市场活跃,利息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所得增加带动。市级非税收入完成472.9亿元,增长8.8%,主要是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增长较好,以及加快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带动。

  4.市级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48.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62.2亿元,包括市本级31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市对区转移支付143.8亿元。主要用于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加强青少年心理疏导;落实普惠托育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免费学前教育;推动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支持第一所市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正式成立,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保障市属高校在环京地区布局新校区,推进市属高校分类改革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450.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38.6亿元,包括市本级43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市对区转移支付3.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战略科技力量,做好在京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重点研发机构资金保障;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动关键科研攻关,提升关键核心技术科研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功能,推动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应用,提升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能力。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7.3亿元,包括市本级10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8%;市对区转移支付29.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加强“一城三带”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提高革命历史文物保护水平;做好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等活动资金保障,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44.7亿元,包括市本级20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市对区转移支付41.3亿元。主要用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助力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做好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教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投入;开展招聘专项行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等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社会兜底保障,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待遇。

  卫生健康支出314.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29.3亿元,包括市本级209.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市对区转移支付19.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健康北京建设。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稳步落地,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做好符合条件的适龄人群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及“两癌”检查资金保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诊疗服务提质扩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节能环保支出170.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5.3亿元,包括市本级9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市对区转移支付40.1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0.1微克攻坚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公交车、出租车绿色运营,落实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

  城乡社区支出429.0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52.1亿元,包括市本级23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市对区转移支付14.6亿元。主要用于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推进全市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抓实抓细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积极支持各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回收工作;支持轨道交通建设,促进智慧城市管理与智能交通技术提升,提高城市宜居品质;推进医院、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交通疏堵工程,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农林水支出235.9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15.5亿元,包括市本级10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市对区转移支付111.7亿元。主要用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开展农业科技研究,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打造种业之都,办好北京种业大会;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提升农房安全质量;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促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保障市属河道及水库水利工程运维,推动全市供水安全;落实平原生态林土地流转和林木养护、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等工作,全面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385.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311.5亿元,包括市本级31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市对区转移支付1.0亿元。主要用于建设多网融合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完善全市高速公路网络,推进国道108三期、国道230等公路建设,保障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安全高效运营;支持开展公路日常养护,持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保障兴延、新机场北线、首都环线、京雄等高速公路安全运营。

  工业信息等支出308.0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0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主要用于支持高精尖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落实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进程;持续实施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政策,改善融资环境;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补助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企业转型升级。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3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0%,主要是增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落实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支持中关村等重点商圈改造升级,持续打造大运河等国际消费体验区,激发消费活力;做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务保障,落实外贸领域奖励政策,推动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住房保障及城市更新支出147.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12.3亿元,包括市本级3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6%,主要是根据央属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实施进度,按政策据实安排好改造资金;市对区转移支付81.2亿元。主要用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进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6.9亿元,包括市本级1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2%,主要是结合受灾实际情况,国家加大救灾资金支持力度;市对区转移支付2.5亿元。主要用于加强韧性城市建设。聚焦消防救援、极端天气、地质暴雨灾害防治等领域,做好人员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设备购置和“智慧应急”信息系统升级等资金保障,增强全灾种救援处置能力。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4.0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8.1%。主要用于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和京蒙东西部协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93.9亿元,增长4.7%;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专项债务等收入3549.1亿元,总收入574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17.0亿元,增长6.0%;加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2526.0亿元,总支出5743.0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5亿元、区上解0.2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9.0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926.8亿元(新增债券1378.0亿元、再融资债券1548.8亿元),总收入3774.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0.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支出82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15.5亿元。加调出资金8.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585.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6亿元、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39.7亿元,总支出3774.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开发、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等。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支持举办群众体育活动等。国家电影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电影事业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6.0亿元,增长11.5%;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11.3亿元,总收入8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5.3亿元,增长5.6%;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使用32.0亿元,总支出87.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主要是部分国企2024年利润收入好于预期;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2亿元,总收入75.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支持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升国企科技创新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加中央转移支付分配区1.0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0.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5.7亿元,总支出75.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05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01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当年收支结余2037.6亿元,符合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的规定。

  上述数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受政策调整、中央追加下达转移支付、部分项目据实列支等因素影响,各科目执行数据与预算安排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

  (五)2025年推进财税改革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落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首都经济平稳运行。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打好财政工具组合拳,助力扩内需、稳增长。高效使用地方政府债券。争取1675亿元政府债券额度,加强常态化项目联审储备,在全国首批开展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坚持周通报工作机制,推动债券早发行、项目早实施。创新专项债投入模式,在全国首批开展注资政府投资基金试点工作,进一步增强基金资本实力,有效撬动社会投资。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市级8支新设基金累计对290个项目实际出资257亿元,带动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1290亿元,投资中小企业项目和早期项目数量占比超五成,促进高精尖重点产业发展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推动“两重”“两新”工作落实。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207.6亿元,通过资金预拨、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推动国债资金快速直达项目。加力实施汽车、家电、手机等领域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实现销售额约650亿元,释放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助企服务实效。不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走访1.1万户重点财源企业,回应企业发展诉求1.3万项。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50%比例“顶格”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近八成。运用风险代偿补偿等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业务资金规模达1095.6亿元,同比增长8.1%。

  2.统筹财政资金资源,着力强化大事要事和民生保障。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花在社会民生上。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18.2亿元,开展预算单位过紧日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比例扣减下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大科技、文化等领域投入,加强市区疏解整治促提升资金统筹,集中财力支持“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积极保障“老老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等津贴补贴发放,惠及百万老年人群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保障育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惠及全市超16万学前在园儿童;认真落实社保基金财政补助责任,推动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保值增值;多渠道筹集资金超千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全力做好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启动应急资金核拨“绿色通道”,积极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及时拨付密云、怀柔、平谷、延庆等受灾区及相关部门,支持受灾群众安置、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明确灾区乡村公路、农村人居环境等恢复重建补助范围、标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坚持以改革破难题、以管理增效能,充分发挥财政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项目轻重缓急遴选机制,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范围扩展至全部新增大额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选取城市道路桥梁日常维护、美丽乡村基础设施管护等项目,开展成本绩效分析,优化支出标准体系。对84项存量支出政策开展绩效评价,优化调整资金10亿元,不断提升政策效能。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污染防治、文物保护等领域市区事权划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好各级政府保障责任。在医疗卫生、林业等领域推进转移支付竞争性分配,引导财政资金向改革活力强、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配置。创新资产管理机制。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将资产闲置、收益实现情况与预算安排“硬”挂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市区联通,推动资产跨部门、跨层级调剂。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等工作试点,27家上市公司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数量与规模位居全国首位,激活公共数据价值。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遏制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带量采购、“要约折扣”等政策措施,健全政府采购价格调控机制。指导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共机构绿电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资金188万元。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制定实施新一轮地面公交降本增效方案,形成以车均支出为导向的激励约束良性运营机制。开展文创开发激励试点改革,探索文化空间市场化运营模式,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

  4.聚焦重点财经领域,着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兜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用好用足中央化债政策资金,推动落实本市化债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债券使用全流程、穿透式监测,在全国率先引入商业银行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发挥商业银行财务合规审核、资金实时监控、跨机构信息共享等专业优势,把好债券资金支出和收益归集关,保障资金安全。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专项债券兑付风险。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设立10类32项指标,加强区级财政收支执行、库款保障、“三保”等重点事项动态监测,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防范各区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市级部门预算、转移支付及地方债等各类资金常态化监控,督促单位及时核查整改,提升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推进医保基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核查整治,坚持以查促改,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提升财会监督震慑力。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业、政府采购管理、彩票、代理记账机构5个行业领域,通过数据比对、数据分析等方式实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精准识别、靶向执法,持续提升监管质效。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区、各部门团结奋斗、担当实干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财政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关于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各项工作的审查意见,及时向人大财经联网监督平台推送数据,邀请人大代表564人次,参与255个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项目,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积极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形成共促财政改革发展合力。

  “十四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担当尽责,坚决扛起稳定首都经济、增进民生福祉、兜牢风险底线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财政实力稳步壮大。建立健全“寓管理于服务”的财源建设工作体系,精准服务对接企业发展诉求,夯实财源基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经营主体减轻税费负担超4900亿元,着力促进经济增长、企业发展和财政增收良性循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规模突破6600亿元,较2020年增加超千亿元,收入规模保持全国第六;财政收入年均增长4%,税收占比稳定保持在85%左右,收入质量保持全国最优。财政增收根基不断夯实,全市有税户达143.3万户,年均增长7%。新旧动能稳步转换,科技和信息服务业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合计贡献全市财政收入增量近八成。二是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积极统筹各项资金来源,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支出规模合计近1.2万亿元。坚持有保有压,累计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及一般性支出近150亿元;加强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节约财政支出近320亿元;对129项存量支出政策开展绩效评价,优化分配资金超22亿元,更多“真金白银”投向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三是财政调控精准发力。切实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创新运用政府债券等调控工具弥补市场失灵,年度保持千亿政府债券规模有效拉动投资;积极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科技投入年均增长7.7%,投入规模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运用“合作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将研发服务与研发产品一体化采购,实现全国首单落地北京;市级新设8支政府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规模超千亿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四是民生导向更加鲜明。财政民生支出保持八成以上,累计投入超3万亿元,支持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普惠托育价格降幅超50%,适龄儿童入园率和普惠率分别达96%和94%;我市基本养老金、困难群众保障等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位居全国前列;支持北京中轴线成功申遗,带动老城整体保护水平提升。五是风险防控安全有效。坚持“举新债促发展”与“化存量防风险”同步用力,持续健全政府债务“储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成为首批“隐债清零”试点地区,政府负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最大力度下沉财力,市对区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连续四年超2000亿元,年均增长5%,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兜牢“三保”底线。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有效需求仍显不足,消费恢复基础尚不牢固,房地产等行业低位运行,财政收入增长面临一定压力;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弥补民生领域短板,加强超大城市治理,叠加债务还本付息、“三保”等刚性支出增长,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个别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财政财务管理能力较弱,存在预算编制不规范、资金资产闲置浪费、将自身履职事项委托外包等问题;部分支出政策精准性、协同性不足,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区内生发展动力不强,行政运行、城市运行等领域成本控制及财政运行风险防范仍需加强。我们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提升财政财务源头治理水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

  收入方面,我市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首都“四个中心”“四个服务”蕴含巨大发展能量,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增强,重点产业支撑稳固,以及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不断激发新的发展动能,为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打下坚实基础。但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物价持续低位运行,土地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源增长新动能有待进一步释放,财政收入稳中承压。支出方面,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功能优化、加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等新增重点支出需求加大;随着老龄化、少子化加深,落实“一老一小”等民生保障政策,刚性需求快速增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仍需保持较高支出强度。综合判断,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紧平衡、紧约束特征更加明显。

  (二)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优势,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首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综合运用预算、政府债券、政府采购、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加快大财政体系建设,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扩大财政支出盘子,加大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倾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推动滚动预算编制,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导,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基层基础和财经纪律建设,促进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加强统筹、保障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用好“四本预算”、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转移支付等资金,集中力量保障“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城市治理、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二是优化方式、分类保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特点,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在民生领域,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在产业领域,更多采取引导基金、资本金等方式,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三是勤俭节约、提质增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做到有保有压、可增可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坚持投入产出效益理念,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四是防范风险、严肃纪律。健全财政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管理,守牢债务风险防线;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兜牢“三保”底线,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硬化预算约束,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950.0亿元,增长4%左右;加中央返还及补助、一般债券、可划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其他预算资金等收入2597.4亿元,总收入9547.4亿元。按全国预算编制统一要求,目前仅将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0.2亿元,增长2.4%,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能实现稳定增长。加上解中央、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947.2亿元,总支出9547.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916.5亿元,增长4%左右;加中央补助收入1188.8亿元、区上解505.7亿元、调入资金2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1.6亿元(新增债券109.0亿元、再融资债券152.6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141.5亿元,总收入6128.0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2亿元,增长0.3%(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和新增政府债券尚未全部下达),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640.5亿元,增长5.9%;中央专项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支出404.7亿元。加上解中央支出120.9亿元、区域间转移支付2.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50.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等还本133.7亿元,总支出6128.0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6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6.2亿元,下降2.7%,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3亿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1368万元,下降1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亿元,下降0.2%。

  2026年,市对区体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安排2216.0亿元,剔除中央转移支付不可比因素后,地方财力安排资金增长5.8%。市对区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免费学前教育、育儿补贴等政策实施,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扎实开展疏整促专项行动,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强化城市更新奖励激励引导作用,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提高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挂钩分配比例,激励引导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2026年,通过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规模等措施,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860.0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76.0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70.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84.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2026年财政支出政策,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支出上更加精准高效,增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经费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教育支出安排550.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473.6亿元,增长2.5%,包括市本级324.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9.3亿元。主要是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现代化发展。做好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减免经费保障,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小学学位建设和集团化办学,改善中小学食堂条件,强化“五育”融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支持北京高校“双一流”建设,持续推进教育领域科研平台建设和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提升教育领域整体创新育人效能;推进职业院校“双高”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培育适配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79.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458.6亿元,增长4.6%。主要是推动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积极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支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保障在京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建设发展,深入实施基础研究领先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更好支撑和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三城一区”联动发展,加快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在京聚集发展。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60.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41.2亿元,增长2.8%,包括市本级111.4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29.8亿元。主要是全面增强全国文化中心影响力。重点支持北京中轴线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推进琉璃河遗址申遗;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丰富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支持乡村旅游提升品质;积极利用市场化资源,深化文商旅体融合,促进文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大型体育赛事分级分类保障机制,支持引进举办国际顶级赛事;扩建全民健身公共资源,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486.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58.4亿元,增长5.6%,包括市本级209.4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9.0亿元。主要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重点支持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精准帮扶,优化职业技能提升支持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合理调整社会保障标准,推动个人养老金扩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养老助餐服务;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障。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315.4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35.4亿元,增长2.7%,包括市本级215.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20.4亿元。主要是全面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重点支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保障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宣武医院房山院区开工、市疾控中心搬迁;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50.2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36.7亿元,增长1.0%,包括市本级96.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40.4亿元。主要是打造绿色低碳宜居家园。重点支持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72.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57.6亿元,增长2.2%,包括市本级243.1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6亿元。主要是提升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重点支持环境品质提升,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便利性;深入抓好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两个关键小事,进一步提升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质效;支持智能技术为城市治理赋能,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农林水支出安排234.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20.1亿元,增长2.2%,包括市本级105.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14.8亿元。主要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和美乡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实施设施农业以奖代补政策,促进蔬菜供给水平稳步提升;加强供水领域成本管控,保障首都供水安全;加快花园城市建设,支持生态林养护等工作。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340.5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319.0亿元,增长2.4%,包括市本级318.6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是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落实公共交通领域运营保障机制,推动副中心线西延等市郊铁路开通运行,支持公路、地面公交、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加快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促进环京地区通勤圈融合。

  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211.8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27.1亿元,增长24.5%。主要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采取贷款贴息、保险补贴、融资租赁补贴、奖励等方式,促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改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20.1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18.1亿元,增长1.0%。主要是支持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保障,推动传统商圈升级,支持打造消费新地标,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外经贸发展支持政策,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住房保障及城市更新支出安排133.6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129.6亿元,增长15.4%,包括市本级38.4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91.2亿元。主要是持续推进住有所居,提升市民居住品质。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持续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力推进核心区平房申请式退租。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39.0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20.6亿元,增长21.7%,包括市本级17.3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3.3亿元。主要用于提升首都防灾减灾能力。重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任务加速落地;支持城市安全常态化管理,强化应急物资、队伍和设施保障,增强全灾种救援处置能力。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54.6亿元,全部为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市本级支出),增长1.1%。主要是支持开展支援合作各项任务,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194.5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综合考虑上市地块区位及土地市场预期、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等因素进行测算;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5.4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动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625.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270.5亿元(新增债券740.0亿元、再融资债券1530.5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96.2亿元,总收入561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00.2亿元,下降16.1%,后续在年度执行中还将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加调出资金190.3亿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722.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908.3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96.4亿元,总支出5617.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02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30.6亿元,增长8.2%;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5.4亿元、动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122.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270.5亿元(新增债券740.0亿元、再融资债券1530.5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39.7亿元,总收入3088.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6.7亿元,其中:地方财力安排的经费类支出327.3亿元,下降44.6%,在年度执行中新增专项债券到位后,预计全年支出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实施土地储备开发、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以及保障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等。加调出资金4.5亿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198.3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711.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4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255.2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35.2亿元,总支出3088.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79.4亿元,增长4.5%;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9.4亿元,总收入88.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9亿元,增长13.8%,主要是收入增加和上年超收收入结转使用,相应增加支出安排;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5.9亿元,总支出88.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69.9亿元,增长3.2%;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6.7亿元,总收入76.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9亿元,增长9.3%,主要用于支持集成电路、高端智能制造、新材料、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发展,提升国企科技创新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加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各区支出1.0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22.7亿元,总支出76.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7310.9亿元,增长3.6%,主要是考虑缴费费率和缴费人数基本稳定、缴费基数增长等因素预测。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18.3亿元,增长8.0%,主要是考虑按国家要求稳步调整养老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增长、就医人次增加等因素安排。当年收支结余1892.6亿元。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北京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批准前,安排市级预算部门正常履职等必要性支出217.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亿元。

  三、切实做好2026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1.注重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不断提升财政综合配置效能。坚持大财政视野,推动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强化各渠道资金统筹,推动政府财力稳定增长。优化对企服务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优先采购、预留份额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对总部企业、上市公司、平台企业等重点财源服务精准度,稳固优质财源在京发展。引导各区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链补链,加快对潜力财源的战略性培育,夯实财源增长基础。更大力度争取中央支持。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提早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中央资金。发挥首都地域和功能优势,争取更多改革试点政策在京落地。结合中央部署要求,配合推动地方税体系建设,做好新《增值税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向内挖潜盘活存量。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推动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全部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综合采用调剂、共享共用、转让、出租等方式推动资产盘活;全面梳理市级部门和国企房屋土地等空间资源情况,健全腾退空间资源统筹管理制度,激活存量资产价值。

  2.注重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支持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调控能力。大力提振消费。用足用好中央及地方财政性资金,积极保障各项促消费政策落实落地。完善财政支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的机制,优化促消费方式,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激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用好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融资收益“区域平衡”等新政策,加强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更好发挥债券效益。坚持政府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引导带动作用,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基金管理效能,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优化产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支持方向,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扩大业务规模、服务科技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聚焦医疗器械、应急管理等领域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推动创新成果研发与应用。加大投资于人力度。推动财政资源与人口结构变化相适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领域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保障模式,提高财政政策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效益性。

  3.注重财政管理改革提质增效,积极发挥财政改革牵引作用。坚持管理挖潜、花钱问效,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法院等领域选取5家试点单位,实施全面财政评审,打破部门预算安排固化格局;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与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举措协同,不断探索完善预算管理新模式。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分类分档压减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强化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经费管理,持续开展过紧日子评估,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成存量支出政策评价全覆盖,健全支出政策滚动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持续推进公用事业、文化等领域全成本绩效改革,分类核定轨道交通运行、城市道路大修、博物馆运维等成本标准。加强各区财政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优化完善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调动各区稳经济、促发展积极性。强化市对区转移支付激励约束作用,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更多领域实行竞争性分配。加强各区财政业务指导,完善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体系,提升区级财政运行质效。

  4.注重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平稳可持续发展。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结合债务风险、财力水平、债券需求等因素,合理把控新增债务规模。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偿还前期成本高、收益低的债务,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明细台账,推动债券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压实各区各部门用债管债主体责任,用好偿债备付金机制,加快化解存量政府债务,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健全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将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严格落实“三保”保障分级责任,加强“三保”运行监控,确保清单内事项全面落实,推动各区“三保”安全运行。积极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中长期平衡预判,分险种开展收支趋势预测分析,合理把握待遇标准调整幅度和节奏,防止基金穿底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深化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衔接配合,聚焦重要政策落实、重点资金管理、重大风险防范,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强化各类监督合力,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积极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拼搏奋进,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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