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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1-27
  6.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5〕1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11-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6年 第4期(总第928期)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调整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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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5〕1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就调整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人每人46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43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795元/年。

  二、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人每人438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75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355元/年。

  三、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60元,区级财政补助2420元;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647元,区级财政补助1108元;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947元,区级财政补助1408元。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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