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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1-14
  6.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26〕1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6-01-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填报《北京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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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1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经费管理办法》(京教研〔2025〕21号)的有关规定,请组织你单位牵头承担建设的北京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市教委已批准建设的20个北京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3个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3个中心纳入A类中心建设管理。

  二、填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中心通过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s://kyglpt.bj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任务书》,《任务书》(样式)可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起,3月6日截止。中心账号和密码由依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分配授权。

  2.材料要求。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加盖高校和高校党委公章的《任务书》扫描为PDF文件,于3月6日前上传至平台,并将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扫描件与纸质版内容须一致。

  三、工作要求

  1.各中心应围绕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紧密结合其建设定位,科学制定中心五年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培育“北京学派”,积极承办北京人文论坛,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推进首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各中心应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2026年2月12日前完成中心2025年度自评工作,并通过平台提交2025年度自评材料。2026年3月6日前通过平台提交2026年度项目情况表报市教委科研处。

  2.各高校应加强对本单位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单位中心管理实施细则,并于3月6日前将学校正式印发的中心实施细则通过平台报市教委科研处备案。指导中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主任负责制和学校配套资金,发挥建设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作用,加大对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3.各高校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贯穿在中心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确保中心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本通知可通过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张豫

  联系电话:010-55530171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市教委

  邮政编码:10111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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