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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29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地热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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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等有关要求,现制定北京市地热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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