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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实施日期] 2025-12-26
  5. [成文日期] 2025-12-26
  6.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25〕2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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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发〔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标准化文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标准创新推动生命科学研究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标准化文件,制定《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围绕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核心任务,保障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健康、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和福利,提升实验动物科技伦理治理水平,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的实验动物标准体系,规范和促进实验动物行业发展,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高质量发展,满足科技创新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以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为导向,参考相关标准体系分类方法,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层次,涵盖实验动物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形成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

  2.需求导向,开拓创新。围绕北京生命科学研究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对实验动物标准的新需求,抓住本领域标准化的重点环节,加大标准创新研制力度,满足科技创新需要。

  3.协调一致,科学适用。做好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的有效衔接,对标准体系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坚持服务科技创新,提高标准的质量,强化标准制修订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内容

  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质量控制、饲育条件、生产管理4个子体系。如图1所示。

  1.基础通用子体系

  基础通用子体系包括术语、通用规范等,用于统一实验动物相关概念、通用要求。

  2.质量控制子体系

  质量控制子体系主要收录微生物与寄生虫学、遗传学、病理学诊断、检测方法等涉及动物自身质量的标准。

  3.饲育条件子体系

  饲育条件子体系主要收录环境设施、饲料等与动物饲养繁育密切接触的保障条件标准。

  4.生产管理子体系

  生产管理子体系主要收录种源、生产、运输、使用、福利伦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动物模型等环节管理标准。

图1.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结构图

  (二)标准统计表

  结合本市实验动物标准建设现状和实际需求,当前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纳入标准128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127项,制定中标准1项(见表1),全部标准明细详见附表。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根据支撑北京生命科学研究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实际需求,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和完善。

表1.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体系标准统计表

  三、标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结合今后一段时期北京生命科学研究和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对实验动物标准的新需求,梳理现行实验动物相关标准,查找现有标准体系的不足,围绕解决标准供给不足、要求偏低等问题,加强质量控制子体系、饲育条件子体系、生产管理子体系建设。

  (一)质量控制子体系建设

  利用本市现有的新开发实验动物资源,做好相关地方标准研制工作,进一步扩大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增补实验动物品种,制定微生物学、寄生虫学、遗传学、病理学诊断等地方标准。

  (二)饲育条件子体系建设

  聚焦实验动物设施环境与饲养条件,增补本市新开发的实验动物资源,进一步扩大实验动物饲育条件标准的适用范围,制定实验动物环境、实验动物配合饲料养分与卫生要求等地方标准。

  (三)生产管理子体系建设

  针对实验动物生命周期中的重要环节,补充制定基因修饰实验动物制备技术、基因修饰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SPF级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实验动物废物处理技术等地方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实验动物标准体系规划和建设,统筹做好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依托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标委会),分析本领域标准化需求,研提标准化工作规划,细化标准体系建设内容,进一步丰富实验动物标准,满足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

  (二)严控标准质量

  充分利用本市实验动物资源和条件优势,广泛邀请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参与地方标准研制工作,优先保障急需实验动物标准研制。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标准制定程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发挥好标委会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标准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

  (三)推动标准实施与评估

  加强实验动物标准宣贯推广,开展标准化咨询与服务工作,强化行业单位和人员标准化理念,推动标准贯彻实施。从标准协调性、标准完整性、标准科学性、标准适用性等方面定期开展标准评估工作,检验标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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