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服务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2-09
  6. [发文字号] 京商法贸字〔2025〕3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12-1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打印
字号:        

京商法贸字〔2025〕30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持续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按照国家和本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在《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基础上,更新整理了商务行政检查类职权的裁量基准,形成了《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