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25〕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6—2030年)
为进一步推进首都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北京超大城市人口特点,深化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共治,持续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强化重点人群综合干预,提高检测服务质效,优化治疗措施和全流程管理服务,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多病共防,切实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减少相关死亡,将整体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到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保持在0.2%以下,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1.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保持在96%以上并持续巩固提升。
2.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保持在96%以上并持续巩固提升;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持续控制在0.2%以下;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前5年减少10%以上。
3.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持续控制在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持续控制在0.3%以下。
4.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提高到95%以上。当年新诊断发现的感染者3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保持在90%以上,经诊断发现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保持在95%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抑制比例保持在98%以上,并持续巩固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1.加强公众知识普及。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有效推动艾滋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指导车站、机场、口岸、客运站、酒吧、娱乐和洗浴场所等运营主体加大常态化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对艾滋病、性病、病毒性肝炎等宣传教育信息的推送力度。结合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世界肝炎日等重要节点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不断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面。
2.深化重点人群宣传。加强首都高校“青春红丝带”社团志愿者力量,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校内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老年健康素养提升、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心理关爱等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融入社区健康讲座、文化活动等,提升老年群体防治意识。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及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加强宣传教育。
3.强化高风险人群警示教育。加强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同伴互助宣教、主动寻访服务等方式,强化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警示教育。开发利用风险评估工具,开展感染艾滋病风险线上自我评估并进行针对性宣传。
(二)强化综合干预措施
4.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套,在重点场所设置安全套或艾滋病自检试剂自动售卖设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全链条综合干预服务。强化医疗机构艾滋病感染防控和职业暴露处置。巩固临床用血艾滋病、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暴露后预防门诊,规范和完善医疗机构、互联网平台暴露前和暴露后预防服务模式。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健康指导、检测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
5.保持消除母婴传播水平。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体系,促进服务公平可及。做好重点人群干预服务,加强医疗机构间的转诊和协作,推进预防母婴传播、妇幼健康与传染病信息报告等系统间数据协同共享,强化育龄妇女专案管理和孕情监测。优化早筛查、早诊断服务流程,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病情监测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与科学喂养等全程服务。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整合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等资源,为感染妇女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关怀服务。
6.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强化部门联动和专业支持,定期通报会商学校艾滋病疫情。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课时要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艾滋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推广咨询检测等预防干预措施。将老年人艾滋病检测工作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开展适合老年人群特点的性病艾滋病防治干预活动。
(三)增强检测监测效能
7.完善检测服务体系。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体系,在市区疾控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推广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在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统筹开设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并不断优化布局。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评价结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履职评估内容。
8.提高检测发现水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主动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推进性病门诊、艾滋病治疗门诊、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开展艾滋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多病同检。开展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专项筛查和新报告感染者性伴调查检测。提供线上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查询预约及自我检测等服务,建立健全自我检测与咨询转介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9.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完善哨点监测布局,扩展艾滋病病毒耐药监测人群范围。将艾滋病综合监测纳入北京市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综合分析疫情形势和发病趋势。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对重点病例开展溯源调查及传播风险研判。
(四)优化治疗救助服务
10.巩固提升治疗质效。强化综合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协同联动,完善“绿色转诊”通道,建立预防、检测、诊断、治疗、管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对新报告感染者快速启动规范治疗并开展评估监测。完善多学科联合诊疗机制,为感染者提供结核病、梅毒、病毒性肝炎及合并其他疾病多病共治共管服务。做好感染者异地抗病毒治疗衔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开展中西医综合治疗工作。
11.强化感染者随访管理。完善区域信息互通和部门联动机制,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随访服务分类管理,重点强化既往未治疗、中断治疗、失访、流动感染者的随访、追踪和治疗转介。对传播风险较高、治疗效果较差的感染者加强个案管理和随访干预。
12.做好感染者关怀救助。保障感染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减免、贫困感染者救助等救治关怀政策。强化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对病情危重、失助感染者提供社会救助。通过心理援助热线、医疗机构心理门诊等,为发生高危性行为的人员、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支持。
(五)推进长效协同治理
13.依法加强相关领域社会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黄、故意传播艾滋病等行为,并做好涉案人员艾滋病检测,及时将感染者纳入重点管理并开展抗病毒治疗。严格落实监管场所与疾控机构信息通报机制。将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管理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群防群治。加大对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信息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发布风险提示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非法行医行为。
14.加强禁毒防艾协同。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娱乐场所、酒吧等公共营业性场所的禁毒监管,及时清理和打击从事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加强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强化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和流通使用。加强戒毒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优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布局,健全戒毒康复与药物维持治疗衔接转介机制。
15.广泛动员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作用,动员和支持企业、基金会和志愿者等开展艾滋病防治相关社会宣传、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引导具备条件的艾滋病防治机构成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16.促进区域协同防治。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加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防治,“一区一策”探索工作模式。完善市区联动、区级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综合干预、检测治疗、社会治理等工作。持续开展京津冀高校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加强三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区域分子网络信息库。做好对口支援地区防治帮扶。
三、组织实施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积极支持开展防治核心技术和关键策略研究,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研指导和监测评估,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