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11-10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11-1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暂停2025年北京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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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5年北京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京商流通字〔2025〕2号)中“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自11月11日0时起,我市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二、2025年11月10日24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且符合北京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于2025年11月13日24时前,提交本人完整准确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请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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