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8-27
  6. [发文字号] 京商电商字〔2025〕1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8-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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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电商字〔2025〕14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政策支持引导作用,鼓励电商平台、品牌商家、服务机构三方联动,促进本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就《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商电商字〔2025〕4号)申报材料补充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一)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支持内容及标准(三)”的,需提供与投资额相对应的支出合同、支出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等材料;涉及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使用相关合同协议;项目运营时间已达3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如合同、图片、视频资料等)。

  (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佐证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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